贺州学院西校区主干道交通标线工程项目更改通知
各投标人:
我办现对贺州学院西校区主干道交通标线工程(HZXY2015工字37号)采购文件做以下更改:
1、将原“三、投标单位资质及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2、经营范围包含市政道路和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的企业。”更改为“三、投标单位资质及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2、经营范围包含市政道路或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的企业。”
2、将原“四、资格审查资料: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同时加盖投标人公章);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同时加盖投标人公章,身份证原件备查)。”更改为“四、资格审查资料:3、单位负责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同时加盖投标人公章);4、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同时加盖投标人公章,身份证原件备查)。”
3、报名时间延长至2015年10月22日下午5时(北京时间)。
4、投标截止时间变更为2015年10月23日上午11:00时(北京时间)。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说明!
贺州学院国资办
201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