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学院西区至黄姚往返租车服务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经学校领导批准,贺州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拟对贺州学院西区至黄姚往返租车服务采购进行校内公开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贺州学院西区至黄姚往返租车服务采购
2、项目编号:HZXY2016服字11号
3、采购内容:供方在2016年12月至2017年7月内,提供24辆30座大巴车和4辆25座中巴车给需方,用于往返黄姚至贺州学院西区。
二、投标单位资质及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经营本次服务项目的供应商。
2、本次报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投标注意事项
1、本项目采购要求见附件《贺州学院询价报价表》,有意的投标单位可直接在网上下载或向本办领取。
2、供应商应就《贺州学院询价报价表》中的所有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注:报价表如有涂改痕迹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单位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以全部满足招标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且不高于预算价的前提下最低报价的投标单位作为中标候选人(如报价相同的,由采购单位决定中标候选人)。
4、本项目采购预算价为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价的,视为无效投标。
5、投标单位必须在开标日当天向本办公室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现金交纳),递交报价文件前没有缴纳或没有足额缴纳的为无效报价。
6、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采购合同后3个工作内退还,不计利息。未中标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7、采购单位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采购方在3个工作日办理付款手续,一次性支付合同总款给供方。
8、如需其它与报价相关的资料,请自行联系采购单位,联系人:蒋老师联系电话:0774-5228681。
9、报价文件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将会在评标中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未按照规定要求签署、盖章、装订成册的;
(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3)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
(4)报价超过招标采购预算价的;
(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应包含:①报价表(格式见附件1,请按要求填写);②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投标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④询价文件中明确要求的其他资料等(以上资料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文件必须装订成册,一式贰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封面需注明正副本),且正本及副本必须一同装入投标文件袋并盖章密封。未按本要求的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文件袋上应写明:
(1)项目名称:贺州学院西区至黄姚往返租车服务采购
(2)项目编号: HZXY2016服字11号
(3)投标单位名称: (盖章)
(4)投标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本单位有权拒绝接收。
4、投标单位请于2016年12月14日下午16:0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至或邮寄至本办公室招投标管理科(贺州市八步区西环路18号贺州学院西校区行政楼前楼219室),逾期将拒绝接收。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贺州学院西校区内部公告栏、贺州学院国资办网站上(http://www.hzu.gx.cn/gzb)公布。
六、其他
不论中标与否,投标单位投标文件均不退还。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贺州学院
单位地址:贺州市八步区西环路18号
联 系 人:蒋老师 电话传真:0774—5228681
贺州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2016年12月12日
附件1:
贺州学院询价报价表
项目名称:贺州学院西区至黄姚往返租车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HZXY2016服字11号
项目概况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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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述
供方在2016年12月至2017年7月内,提供24辆(次)30座大巴车和4辆(次)25座中巴车给需方,用于往返黄姚至贺州学院西区。
二、项目预算及付款方式
1、本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
2、采购单位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采购方在3个工作日办理付款手续,一次性支付合同总款给供方。
三、其他要求:
1、供方在出车前应保持车辆清洁,车内无异味,车辆各项性能完善,及驾驶员要严格按照交通规则驾驶车辆,按时前来接送甲方,在行车过程中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保障行程安全。
2、供方自行支付车辆保险费,养路费,停车费和过桥费、司机费用等各种费用,在提供包车服务期间不能搭乘无关人员。
3、供方负责支付由本租赁合同所产生的各项政府税收。
4、因供方原因发生运营权纠纷、安全事故、抛锚、漏接、车辆被查扣等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供方负责赔偿。
5、投标人报价为包干价,即总价包干。
6、如本合同到期,双方同意续租,且除时间外的内容无变化时可自动顺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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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元整 (小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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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全称): (盖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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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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