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民族文化博物馆文物修复车间装修项目工程询价采购公告
经学校领导批准,贺州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拟对贺州民族文化博物馆文物修复车间装修项目工程进行校内公开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1、项目名称:贺州民族文化博物馆文物修复车间装修项目工程
2、项目编号:HZXY2016工字28号
二、项目概况
1、项目概算:约3.467945万元
2、项目地点:贺州学院西校区后面
3、招标范围:按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4、工期要求:15日历日
三、投标单位资质及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2、经营范围包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室内外装饰装修项目。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资料
1、投标人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内页复印件,要求清晰反映该投标人有效年检情况记录和经营范围(必须提供,同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必须提供,同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必须提供,同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同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同时加盖投标人公章,身份证原件备查)。
五、投标注意事项
1、有意的投标单位请于2016年12月 13 日至2016年12月 14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3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止,凭“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向本办公室招投标管理科领取《贺州学院询价报价表》及相关资料。
2、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本办招投标管理科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佰元整(¥300.00)(现金交纳),递交报价文件前没有缴纳或没有足额缴纳的为无效报价。
3、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且进场施工后15个工作日内退还(凭收据退换),不计利息。未中标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凭收据退换),不计利息。
4、投标单位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以经审核符合资格要求,且全部满足招标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且不高于上限控制价的前提下报价最低的投标单位作为中标候选人(如报价相同的,由采购单位决定中标侯候选人)。
5、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工程款,在验收合格且扣除2%的质量保证金后,采购单位通过银行账户支付,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6、如需其它与报价相关的资料,请自行联系采购单位,联系电话:0774-5228681。
7、报价文件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将会在评标中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或未按招标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2)未按照规定要求签署、盖章、装订成册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4)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
(5)报价超过招标上限控制价的;
(6)工期不符合招标文件工期要求的;
(7)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应包含:①贺州学院询价报价表;②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按规定编制且盖好公章、签字);③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④招标文件(第四条)要求提供的资格审查文件;⑤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的其他文件;⑥投标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等(以上资料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缺一不可,原件备查)。
2、投标文件须按目录顺序装订成册(目录格式自拟),一式贰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封面需注明正副本),且正本及副本必须一同装入投标文件袋并盖章密封。未按本要求的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文件袋上应写明:
(1)项目名称:贺州民族文化博物馆文物修复车间装修项目工程
(2)项目编号: HZXY2016工字28号
(3)投标单位名称: (盖章)
(4)投标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本单位有权拒绝接收。
4、投标单位请于2016年12月15日上午10:0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至本办公室招投标管理科(贺州市八步区西环路18号贺州学院西校区行政楼前楼219室),逾期将拒绝接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贺州学院西校区内部公告栏、贺州学院国资办网站上(http://www.hzu.gx.cn/gzb)公布。
八、其他
不论中标与否,投标单位投标文件均不退还。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贺州学院
单位地址:贺州市八步区西环路18号
联 系 人:耿老师 电话传真:0774—5228681
贺州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2016年12月 13 日
附件:
贺州学院询价报价表
项目名称:贺州民族文化博物馆文物修复车间装修项目工程
项目编号:HZXY2016工字28号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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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民族文化博物馆文物修复车间装修项目工程
| 1、项目名称:贺州民族文化博物馆文物修复车间装修项目工程
2、项目编号:HZXY2016工字28号
3、工程地点:贺州学院西校区后面
4、建设内容:按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5、计划工期:15日历日
6、工程量清单请到贺州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招投标管理科领取,联系人:耿老师,联系电话:0774-5228681
7、本项目上限控制价为:叁万肆仟陆佰柒拾玖元肆角伍分(¥3.467945)(不含建安劳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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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人民币(大写) (小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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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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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全称): (盖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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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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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投标单位报价应包括实施和完成工程所需的劳务费、交通、通讯、办公场地、管理费、税费和利润等费用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的费用,除非上述费用在合同中另有说明。合同期内,价格不再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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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评标方法
一、评标原则
(一)评委构成:本招标采购项目的评委分别由聘请的专家、使用部门代表构成。
(二)评标依据:评委将以招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制造商实力、售后服务等三方面内容按百分制打分。
(三)评标方式:以封闭方式进行。
二、评标方法
(一)对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进入详评的投标单位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评分。
(二)计分办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
1、价格分…………………………………………………………………………………………………40分
(1)评分时以投标报价的评标基准价为最高分40分,采用内插法计算,投标人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1.5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1分,计算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
(2)投标报价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为:如有效报价在5家之内,以5家平均价为基准价,如有效报价在5家以上10家以内则采用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去掉一个最低报价后的平均价为基准价。
2、商务分…………………………………………………………………………………………………60分
基本分60分,下列情况每有一项,按规定扣分:
(1)在贺州学院截止开标之日止有在建未完工项目(按招标或合同规定工期尚未超过规定工期的),项目尚不具备验收条件(未向学校后勤处提交了验收申请,或已经向学校后勤处提交了验收申请,但未得到学校后勤处确认可以验收的),每个工程项目扣10分;
(2)在贺州学院截止开标之日止有在建未完工项目(按招标或合同规定工期尚未完工,且已经超过规定工期的),项目尚不具备验收条件(未向学校后勤处提交了验收申请,或已经向学校后勤处提交了验收申请,但未得到学校后勤处确认可以验收的),每个工程项目扣20分;
(3)截止开标之日止,近三年内在贺州学院所承建的工程项目中有未通过验收,或因其它未按合同要求实施的被贺州学院监管部门处理过的,每一次扣10分(以处理通知单为准)。
某投标人总得分=价格分+商务分
三、中标供应商的确定
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将各有效投标供应商按其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出现综合得分并列时,有采购单位确定中标人)。